问题 |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哪些,选择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因素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建设合同,二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招标投标是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国内经济交往中尤其是在各种工程建筑项目中逐渐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它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优点,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竞争机制。 法律网提醒您,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核心,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它既是顺利履行合同的保障,也是合同争议时解决纠纷的依据。对此必须详细明确的加以规定。应严加杜绝口头协议。 二、选择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因素 选择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应从以下几个因素考虑: 1.是否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的资格。 2.承包人的资金状况。 3.承包人的人才技术状况。 4.承包人的信誉。 5.承包人的建设工程经验。 ![]() 三、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