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使用年限届满怎么办,房屋还属于自己吗 |
释义 | 一、房屋使用年限届满怎么办 房屋使用年限届满的处理办法如下: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房屋使用年限届满,该房屋还属于自己吗 ? 房屋使用年限届满,该房屋还属于自己。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房产权是永远属于所有人的,但对于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期限规定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向当地的土地管是部门办理续期处理。 ![]() 三、商品房使用年限怎么计算 商品房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四十年。法律网提醒大家注意了,商品房本身是没年限规定的,但是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是商业用地,使用年限的时间是四十年,所以,商品房使用年限为自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四十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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