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利润分配的会计是如何处理的,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 |
释义 | 一、企业利润分配的会计是如何处理的 企业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1.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2.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付股利”科目。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本科目(转作股本的股利),贷记“股本”科目。 3.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是: 1.用当年的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3.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所余税后利润按出资比例或约定的方法向股东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二、三款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 三、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 企业利润分配主要遵循以下的原则: 1.依法分配原则 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依法进行。为了规范企业的收益分配行为,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颁布了相关法规。 2.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 企业通过经营活动赚取收益,既要保证企业简单再生产的持续进行,又要不断积累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财力基础。 3.兼顾各方利益原则 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企业是经济社会的基本单元,企业的收益分配涉及国家、企业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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