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欺诈进失信名单吗 |
释义 | 合同欺诈进失信名单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以上,便是小编对于失信名单问题进行的解答。合同欺诈若是被证实,该企业必定会被列为失信名单里,直至其履行了所有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方可从名单内删除。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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