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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释义
    一、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一)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二)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二、办理离婚的相关规定
    办理离婚的相关规定是:离婚的形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三、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
    (一)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二)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以上便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内容。离婚案件是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受理、送达被告,并且随后开庭、审判。通过上文介绍,相信您已对有关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法律网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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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