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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最好什么时候做鉴定结果
释义
    一、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最好什么时候做鉴定结果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在出院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建议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并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遭受人身损害怎么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十级为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九级为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八级为12肋以上骨折。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三、交通事故肋骨伤残鉴定时间规定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综上所述可知,对于肋骨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这个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建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尽快做。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最好什么时候做鉴定结果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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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3: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