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要约以什么方式作出 |
释义 | 一、撤销要约以什么方式作出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撤销与撤回都旨在使要约作废,或取消要约,并且都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实施。但两者的区别在于:撤回要约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要约则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由于撤销要约时要约已经生效,因此对要约的撤销必须有严格的限定,如果因为撤销要约而给受要约人造成损害,要约人应负赔偿责任。而对要约的撤回并没有这些限制。 《民法典》规定,如果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尽管没有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但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则不可撤销要约。如果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以后,基于对要约的信赖,已为准备承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在要约撤销以后有权要求要约人给予适当补偿。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宣告取消要约。任何一项要约都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便能产生撤回的效力,视为要约人未发出要约。允许要约人撤回要约,是尊重要约人的意志和利益的体现。由于撤回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作出的,因此在撤回时要约并没有生效,撤回要约也不会影响到受要约人的利益。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要约不同于法律行为。,要约是要约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经过受要约人的承诺,才能产生要约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即成立合同。另一方面,要约作为意思表示的一种,其拘束力只体现在"不能反悔"即不能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上,而不能直接产生设定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 二、要约撤销合同还成立吗 要约在受要约人做出承诺之前撤销的,合同不成立;要约到达受邀人且受邀人明确表示接受要约的,合同成立,此时当事人撤销要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要约的撤回撤销是如何规定的 (一)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通过某种方式阻止要约生效。 (二)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后,将该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满好玩消灭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要约原则上可以撤销,但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不可撤销: 1、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或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如要约人在要约中表示“本公司决不撤销”。 2、要约中虽然没有规定承诺期,但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改造珍重了准备工作的。根据这一规定精神,实际中大部分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 3、要约人确认了承诺期限的;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主要区别是撤回是对没有生效的要约,而撤销是对已经生效的要约。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撤销要约以什么方式作出的相关知识,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撤销要约以什么方式作出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当在要约发出之后,想要撤回有关的意思表示的时候,可以重新发送对要约的撤回。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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