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感情不和分居而离婚必须满足哪几个条件? |
释义 | 一、因感情不和分居而离婚必须满足哪几个条件? 因感情不和分居而离婚需满足的条件: (一)夫妻双方客观上处于分居状态。即必须有双方不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事实状态(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主观上具有分居的愿望。 (三)分居的期间须满2年。 即从夫妻最后一次分居之日起已经持续分居2年以上。 二、什么是分居介绍 (一)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分居生活,但不一定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民法典认定感情破裂必须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同居,如国外求学或是工作搬迁,即使分居两个城市或是两个国家,也依然不属于民法典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分居事实基础上,还可以提供其他夫妻感情不和的证据,则证明力度加强,可以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也更大一些。 (二)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多数夫妻感情不和后,由于经济状况的原因或是子女等方面因素,不能分居生活,首先可能是不同床但却在一个房间或是一套房子里共同生活。夫妻常年没有性生活。但如果一方以分居为由提起诉讼离婚时,而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这种案例徐律师遇到很多,一对老夫妻常年性格不合,分室而居近十年,甚至分灶吃饭,但由于仅一方陈述,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另一方否认,法院无法认定分居事实。 (三)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2、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3、一方单方签订的租房合同 4、双方来往的书信,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一方所在地区居委会证明,较一般的证人证言,证明力更好一些。 (四)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经常有人咨询说分居两年后,婚姻关系是不是自动解除了?不用在办理离婚手续?显然很多朋友在这点认识上是错误的。我国没有自动解除婚姻的法律规定,离婚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即使分居满2年,在我国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只要不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还继续存续,如果此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结婚的,即构成重婚罪。 三、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很多人都知道分居满两年就可以申请离婚。但是很多人都忽略了一点,不是所有的分居都可以离婚的,要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满一定的期限,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一)单单只是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因为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身体状况等等。所以,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按照我国的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而且分居期限已经满两年了,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二)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而才能判断是否需要判决离婚。 (三)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在分居两年后除了自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还可以离婚的途径就是提起离婚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因感情不和分居而离婚必须满足哪几个条件?的相关知识,估计如果要办理离婚手续,建议要提前准备手续的材料和证件,去当地的民政部门来办理,要注意一下具体的手续和相关的流程,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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