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好做吗?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好做吗?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伤残鉴定是很好做的;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再次鉴定〕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 (一)伤残鉴定程序或鉴定事实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二)鉴定材料虚假或者获取方式违法的; (三)鉴定材料不完整或不充分导致无法完成鉴定,委托人又无法提供或拒绝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包括误工费吗 包括误工费,但交通事故没有伤残等级的误工费鉴定不可以赔付。必须做了伤残鉴定,还必须鉴定上等级了才能赔偿。 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伤者不愿意?要求赔多了,用人单位不愿意,对照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应的伤残等级赔付标准进行赔偿。否则,赔偿的标准怎么算,赔少了,是吧?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的赔付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伤残鉴定的费用不在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内。但是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 (一)首先,等病情稳定了再去做伤残鉴定是正确的,否则会出现一些症状还没有发作,导致鉴定等级低于实际受伤害程度,这样就得不偿失了。之前接手的一个案子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二)一般损伤至少3个月后才可以评残,颅脑损伤严重的需要6个月以后,法律没有具体明确的鉴定时机的规定。法医说的3个月到6个月,是医学临床上的经验习惯,属于医学上的规定。 (三)你要及时与医生沟通,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病情会恢复。这样在评残时就处于不利地位了。我是学法律,非医学。这点你要多请教医生。 (四)评残标准请参考2002年12月1日发布并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评定》。伤残鉴定的项目有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后续医疗费鉴定、三期鉴定(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对于医嘱上写明需要二次手术的,但是你又想尽早起诉的,可以申请后续医疗费鉴定。 (五)你既可以由交警队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鉴定,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当然自己也可以委托鉴定,但是这种方法非常不明智,耗时耗力,对方也不一定认可,很可能还会重新鉴定。交警队委托鉴定的好处是鉴定等级高,时间短,法院经常予以认可。有关交警队委托鉴定的证据要提前收集;法院委托鉴定恰好与交警委托相反,耗时耗力,但是具有权威性,一般不会接受重新鉴定的申请。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好做吗的相关内容。伤残鉴定对于受害者来说很重要,鉴定出来了等级才能更好的要求赔偿,需要注意,在自己的病情稳定了之后才去做,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网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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