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债务引纠纷 好友反目互殴获刑 |
释义 | 当友谊遭遇金钱债务,比金坚的情谊也会有裂缝,杨某与姚某本是好朋友,但因一桩借款纠纷双方反目互殴致伤而对簿公堂。如皋市人民法院3月26日上午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人案。 昔日,杨某与姚某两家人相处得很好,平时没事时都会互相经常串门。在一次姚某家中有事急需用钱的之际,姚某求助好友杨某借到了钱,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前连本带息还清,但到了约定时间姚某并未归还。2014年11月6日,杨某上门讨要的债务时与姚某发生口角争执,双方大打出手,杨某的女友李某帮忙拉架,后因撕扯混乱,李某却用脚踹了姚某的右腹部,致姚某受伤。 经法医根据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检验鉴定,被害人姚某外伤性小肠破裂并发弥漫性腹膜炎构成重伤伤。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姚某经公安机关的调解达成了赔偿协议,预缴赔偿款2.5万元人民币,实际已付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故意殴打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当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无前科劣迹,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该案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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