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样计算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样计算 劳动仲裁中的双倍工资是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起开始计算的,计算至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截止工作时间,但是最多只能计算至单位用工满一年时为止,即最长时间只能是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需要纳税 双倍工资不是工资,是法律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一种惩罚性赔偿,不用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三、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有什么证明材料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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