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立案审理后,并不是就一定会一帆风顺顺利进行的,还可能会处于某些原因像是原告出现了意外等导致诉讼没有办法正常进行,使得诉讼中止的情况发生。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二、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三、民事诉讼费司法解释中止审理可以退回吗? 不可以,中止说明案件没有审理完毕,诉讼费的承担,至少需要等待案件审理完毕后判断。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你准备的民事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的全部内容,法律网小编提醒大家民事诉讼的审理,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一般是六个月。但是如果遇到诉讼中止情形的,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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