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 |
释义 | 一、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 (一)从法律效力来说: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无效的民事行为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二)从撤销条件角度说: 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为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而无效民事行为的无效可由任何人提出。 (三)从法律撤销方面说: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当事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而无效法律行为不可撤销其行为。 (四)从行使时间限制说: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无效民事行为中,不存在此种限制。 二、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返还财产、折价补偿 第一百五十七条前半部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理解与适用:不论过错 (三)赔偿损失 第一百五十七条 后半部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内容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含义有三个:自始无效、当然无效、意思无效。 (一)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执行力规定,主要是指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 2、违背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当然、确定、绝对、永久不生效;但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是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 (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例外情形: 1、民事法律行为的部分无效情形——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有效; 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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