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方式 |
释义 |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方式 包括上门申报和网上申报的方式。 (一)上门申报 纳税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到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有效材料,把材料提交给税务机关之后,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自然就会按照规定依法收取税款的。 注意: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属于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以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当地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 (二)网上申报 关于网上申报问题,要注意你是哪个地区的,每个地区网上申报的系统不完全一致。申报步骤如下: 1、城镇土地税税源信息采集 申报之前首先需要采集土地信息。 (1)报表填报位置 位置:“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2)宗地信息维护 您可根据需要对已经维护的宗地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 (3)应税明细维护 维护好宗地基本信息后需要维护应税明细信息,根据企业情况录入土地应税明细信息,进行保存提交。 土地税源信息采集完成后即可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位置:“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2、报表确认 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后,系统会根据维护的宗地信息自动生成申报表单,确认无误后可进行申报。 ![]()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是哪些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上述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不包括集体土地的使用者。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对此进行了扩大解释,该文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该通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集体建设用地。 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包括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视同占用耕地。用已开发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结合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在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规定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三、最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纳税义务人可以通过上门申报和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方式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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