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时间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合同成立时间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对合同成立时间的法条规定,应为合同各方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如该合同履行任一方有证据可以证明最后签章的签注日期,则以该签注盖章之日为合同成立日;若无,则鉴于履行行为原则上应该晚于合同签订日,故在能证明履行行为的基础上,该履行行为应可以视为合同成立的起点。 具体如下: (一)合同以要约、承诺的方式订立的.承诺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在通常情况下,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二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行为时合同成立。 (二)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三)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四)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对方接受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对方接受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 买卖双方就各项交易条件达成协议后,并不意味着此项合同一定有效。根据各国合同法规定,一项合同,除买卖双方就交易条件通过发盘和接受达成协议后,还需具备以下要件,才是一项有效的合同,才能得到法律上的保护。 (一)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 签订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主要为自然人或法人,按各国法律的一般规定,自然人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是指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才能订立合同;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禁治产人订立合同必须受到限制,关于法人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各国法律一般认为,法人必须通过其代理人,在法人的经营范围内签订合同,即越权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由此可见,在订立合同时,注意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和主体资格问题是十分重要的。 (二)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 英美法认为,对价(Consideration)是指当事人为了取得合同利益所付出的代价。法国法认为,约因(Cause)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所追求的直接目的。按照英美法和法国法的规定,合同只有在有对价或约因时,才是法律上有效的合同,无对价或无约因的合同,是得不到法律保障的。 (三)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许多国家往往从广义上解释“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其中包括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公共政策,以及不得违反善良风俗或道德三个方面。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只对少数合同才要求必须按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订立,而对大多数合同,一般不从法律上规定应当采取的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五)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各国法律都认为,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才能成为一项有约束力的合同,否则这种合同无效。 为了使签订的合同能得到法律上的保护,我们必须了解上述合同生效的各项要件,并依法行事。此外,我们还应了解造成合同无效的下列几种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成立时间在法律中有哪些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合同成立时间的法律规定”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