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来看是一种证据,且与物证、书证、勘验笔录等不同,是一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根据一定的专业技能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通过分析与论证来确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的过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证据类型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既不同于鉴定结论,也不同于证人证言,因由公安机关制作,故应为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载哪些事项?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二)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改吗 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即便经过双方同意,责任认定也是不能修改的,除非确有错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可以作为证据的法律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在法律上对交通事故责任书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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