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辖权异议成立时法院的处理 |
释义 | 一、法院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即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两个或以上时,法院则依职权迳行移送至其认为合适之法院这种做法,遭到理论界的批评,认为这种做法剥夺了原告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也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肇始由原告发动的原理对异议成立时的处理,也可纳入到附带诉讼模式中去,在询问当事人后再由法院作出决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移送的法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依管辖法院由原告选择的原则处理,采纳原告的意见移送犹转送《清会典事例·户部·杂赋茶课》:“由陆路者,自河南陕州验引,移送潼关秤盘截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 二、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上诉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进行上诉;而且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也可以进行上诉。 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此类案件发生时,法院应按照法律程序对于当事人的上诉依法进行处理,从而做出最终裁定。 三、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怎么写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案件用)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后,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写明异议的内容及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异议不成立的根据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异议成立的,写: “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第二、异议不成立的,写: “驳回被告××××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管辖权异议成立时法院的处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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