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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处理办法
释义
    一、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处理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六条中明确写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结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可以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一)可以参照《北京市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申请在京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将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并按照当地政策申领养老金。
    (二)对于京籍非农业户口人员,可将自己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延长缴费,继续缴纳至满15年。
    (三)对于京籍农业户口人员,可将自己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继续缴纳至满15年。
    
    二、养老保险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手续吗?
    不少参保人更换工作地点之后,对于养老保险的异地转移手续问题上并不是很清楚,针对这一方面的问题,业内专业人士表示,事实上,养老保险是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手续的。如果参保人是跨省流动就业,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必须按照以下的规定进行办理,具体如下: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四)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就业城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到就业城市的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五)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三、养老保险缴费最低年限
    根据目前规定,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时长为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至于说缴费金额,与当事人的参保种类、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等有关,各地、每年的最低缴费金额都不一样的,你可以向你们当地社保机构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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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4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