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产权到期后拆迁怎么办 |
释义 | 一、房子产权到期后拆迁怎么办 房子产权到期后拆迁的解决办法:房屋产权到期后被拆了应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标准对产权人进行补偿,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二、房屋产权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产权证明丢失的处理: 1.由房屋的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明自己产权证丢失的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产权人要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的单位盖章(产权人若无单位,由产权人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街道办签字盖章)。 2.产权人要带着已经签字盖章之后的申请书来到各区县的房产局即原来产权证的发放机关来办理相关具体事宜。由原来发证机关来开介绍信,在当地报刊上登刊遗失声明。 3.声明见报之后,产权人要带着刊登了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也就是产权人)所书写的保证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三、房屋产权证转让书如何写的 房屋产权证转让书写内容如下: 1.出让方与受让方的个人信息; 2.转让的房屋的具体信息; 3.在转让房屋时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4.生效时间与违约责任; 5.争议解决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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