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方式 |
释义 |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作为一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具体方式必须由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1.强制划拨; 2.强制扣缴; 3.强行退还; 4.强行拆除。 (二)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1.强制拘留; 2.强制传唤; 3.强制履行; 4.遣送出境。 (三)对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即强制实施某种行为。 二、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 三个月。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方式的相关知识已经很清楚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方式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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