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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募集设立的程序
释义
    一、募集设立的程序
    (一)签订发起人协议。
    (二)制定公司章程。
    (三)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四)发起人认购股份。
    (五)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募股。
    (六)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
    (七)签订股票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八)召开创立大会。
    (九)申请设立登记。
    (十)公告。
    
    二、募集设立和发起设立的区别
    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募集设立的人员由对外募集得到,发起设立由已存在的人员进行整合设立,具体的情况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
    (一)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也就是说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设立时起股份全部由该公司的发起人认购,而不向发起人以外的任何社会公众发行股份。由于没有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股份,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发行新股之前,其全部股份都由发起人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东都是设立公司的发起人。
    (二)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当发行股份的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也就是说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公司成立时,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人不仅有发起人,而且还有发起人以外的投资者。
    (三)发起设立方式的特点是比较简便,只要发起人认足了股份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它要求各个发起人有比较雄厚的资金,仅发起人就能认购公司应当发行的全部股份。
    (四)募集设立方式的特点是发起人只需要投入较少的资金,就能够从社会上募集到较多的资金,从而使公司能够迅速聚集到较大的资本额。但是,由于募集设立涉及发起人以外的人,所以法律对募集设立规定了较为严格的程序。
    三、募集设立发起人可以分期缴纳吗
    不能。根据公司法81条的规定,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也就是说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实际缴纳了多少钱,就是多少股本,没有认缴出资的概念,不存在分期还是一次性缴足的问题。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募集设立的程序的相关知识,募集设立的程序包括签订发起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发起人认购股份等等,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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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 0:4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