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子因琐事杀妻潜逃9年落网,故意伤人逃逸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男子因琐事杀妻潜逃9年落网 2013年1月31日,汝城县土桥籍的何某志因琐事将妻子何某杀死,并逃之夭夭。案件发生后,汝城县公安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迅速锁定嫌疑人为土桥籍何某志,将其上网追逃。九年时间里,何某志像人间蒸发一般不见踪影。 汝城县公安局从未放弃对何某志的追捕。2019年来,汝城县公安局再度对历年案件进行梳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生华高度重视,多次亲自调度案件办理工作,要求全力以赴侦破该案,并成立专班对何某志故意杀人案中的线索再度进行分析研判,同时派出民警远赴广东肇庆、潮州、佛山、江西赣州等地摸排侦查。工作中,专案组民警发现何某志曾在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出现过。 民警进一步深入侦查,并将摸排到的线索及时反馈给广东肇庆警方,请求协助支持,一张紧盯何某志的追捕大网在湘粤悄然铺开。 2022年1月1日,在汝城警方的线索支撑下,四会警方发现了何某志的踪迹并围追堵截,在其辖区的一餐馆内成功抓获何某志。经讯问,何某志对其于2013年1月31日,在汝城县土桥镇其家中杀害其妻子何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月3日,何某志被汝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二、故意伤人逃逸怎么处理 如果逃逸,公安局可以发出通缉令,也可以网上追逃。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哪些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被害人的同意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目中发生的伤害行为,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伤害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男子因琐事杀妻潜逃9年落网,故意伤人逃逸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故意伤人逃逸的,一般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依法应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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