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个人可以解除物业合同吗 |
释义 | 一、业主个人可以解除物业合同吗 业主没有权利单方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物业合同 (一)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双方没有续签合同的。 (二)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物业服务合同将自然终止。 (四)物业管理企业如果被宣告破产,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破产清算,物业管理合同自然无法继续履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三、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 (一)实际履行。实际履行是指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按照实际履行的定义,如果一方发生违约,其违约责任不能以其他财物或赔偿金代替。即使违约方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如果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只有在实际履行已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才允许不实际履行。 (二)适当履行。适当履行是指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时,在合同标的(物业服务)的种类、数量、质量及主体、时间、地点、方式等方面都必须适当。按照适当履行的定义,如果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有过错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说明情况,以避免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责任。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业主个人可以解除物业合同吗的内容,业主个人是不可以解除与物业公司的合同的,如果想要换物业,是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才可以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