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后,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司法解释还规定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这一规定确保了赔偿权利人在需要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时,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保障。 二、继续赔偿的具体条件 继续赔偿的具体条件包括: 1.赔偿权利人必须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 2.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这意味着赔偿权利人需要证明他们确实需要继续接受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因为残疾等原因无法工作和生活。 3.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考虑赔偿权利人的具体情况,如残疾程度、生活状况等,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继续赔偿。 ![]() 三、继续赔偿的判决原则 在判决继续赔偿时,人民法院遵循以下原则: 1.请求继续赔偿的赔偿项目具有特定性,仅限于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2.请求继续赔偿的时间上具有特定性,必须在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后才能提出。 3.请求继续赔偿必须存在确需性,即赔偿权利人确实需要继续接受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 4.请求继续赔偿的赔偿方式上具有特定性,通常采取一次性给付赔偿金的方式,而不是定期金赔偿方式。 总之,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继续赔偿的具体规定和条件进行了明确,旨在保障赔偿权利人在需要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时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保障。 你对人身损害赔偿还有哪些疑问?法律网随时为你解答,让你的法律之路更顺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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