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有肌力检没吗 |
释义 | 一、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有肌力检没吗 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的分级: 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双大腿缺失; 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 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双小腿缺失; 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 6.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单小腿缺失; 2.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3.脊柱强(僵)直; 4.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5.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单侧拇指全缺失; 7.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11.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比较大,所以我将其罗列如下,以供你参考: 中国现有各类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包括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犯罪等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交通事故(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GB/T 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 工伤(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GB/T 16180-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10月1日实施(已经被GB/T16180-2006代替) 工伤(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四)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 (五)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 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造成的轻微损害 (六)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 (七)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重伤的法医学鉴定 (八)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本标准列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九)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国家标准 GB/T 15499-1995 本标准规定了定量记录人体伤害程度的方法及伤害对应的损失工作日数值。 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 (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司法部发布,2004年4月14日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含“造成严重残疾的”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理处罚条例》规定的“造成轻微伤害的”损伤程度评定。 (十一)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适用于除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适用其他有关鉴定标准以外的所有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 2).2004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案件,如尚未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已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仍适用原规定; 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关受害人是否鉴定残疾程度由审判组织决定;是否构成严重残疾的鉴定,仍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4). 如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则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执行。 (十二)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民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标准由重至轻分为1-10级,其中,1-6级同时适用于因病致残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13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一切自然人。 ![]() 二、残疾证有什么补贴 残疾证事实上就是一个身份证明,就跟身份证一样,只是证明你是一个残疾人。如果是地方残疾证的话,一至四级,可以申请低保。 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市区的公园内享受免费,但在郊区一些特殊景点不免费。其他方面的优惠如下:搭乘火车、飞机,优先购票和搭乘;市内公共汽车免费;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免费携带。残疾人专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费停放;盲人读物普通邮件免费寄递;残疾人就医,优先挂号、就诊,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多重残疾人免交挂号费;残疾人免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宫)等场所;使用收费公厕免费;影剧院、体育场(馆)提供半价优惠。 三、残疾证有什么好处 (一)税收优惠。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一)减免规费。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一)残疾人申请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 (四)残疾人劳动者权益。残疾人所在的单位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有益活动,其在集训、比赛、表演期间,视为出勤。 (五)解决"三无"残疾人的生活问题。 (六)残疾人免费参观。 (七)残疾人出行。 (八)残疾人就业。 (九)辅助器具优惠政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有肌力检没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目前来说如果是拥有二级残疾证的朋友只能办理低保,国家目前对残疾人是没有专项现金补助的,只有政策倾斜。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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