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怎么处理吗? |
释义 | 一、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怎么处理吗? 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可以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2、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 3、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二、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如何维权吗? 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可以从消费投诉和行政举报两个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监督市场经济行为。从消费投诉角度来说,投诉意味着维权索赔。首先,要举证啤酒属假冒伪劣产品,假冒问题可联系厂家或相关质检部门予以检测鉴定,伪劣问题要通过卫生监督部门予以认定。第二,经鉴定属假冒产品的,可要求商家按《消法》或《食品安全法》予以赔偿,造成身体伤害的,凭产品造成身体伤害的证据,主张伤害赔偿。第三,经认定是伪劣问题的,则要分析属于厂家责任,或是商家责任,视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追计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行政举报角度来说,消费者可向假冒伪劣产品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举报,对违法经营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三、仿冒和假冒的区别有哪些? 仿冒行为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争夺竞争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标志上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与他人经营的商品、营业相混淆,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具体表现为擅自使用其他经营者特有的、为公众所周知的注册商标、商品的包装、装潢、名称或者各种质量标志,导致消费者混淆和市场混乱。美国人称这种行为为“不播种而收获”的搭便车行为,它使本应属于正当经营者的利益为不正当竞争者所获,对市场竞争具有极大的危害。 假冒行为,是指经营者违法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名称、包装、装潢,或者违法使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虚假表示,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1、仿冒和假冒的侵犯的客体不同。 仿冒行为侵犯的是市场竞争秩序;假冒侵犯的是商标管理秩序。 2、仿冒和假冒的违法对象不同。 违法对象是违法客体的物质承担者,违法客体是违法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仿冒行为的违法对象是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假冒行为的违法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 3、仿冒和假冒的客观表现不同。 仿冒行为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擅自将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近似使用;假冒行为客观上表现为违法商标管理法规,假冒或者伪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 4、仿冒和假冒的危害结果不同。 仿冒行为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具有为损害竞争对手之目的;假冒行为是构成对商品标志、记号(文字、图形)的误认,对同类商品无法区别,具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之目的。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怎么处理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可以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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