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事故伤者不去交警队协商怎么办 |
释义 | 一、车辆事故伤者不去交警队协商怎么办 车祸伤者不肯去交警大队结案的,交警大队可以按规定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但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议让对方起诉,否则你赔偿了保险公司不给你理赔或都少赔。 第一,提请交警队进行调解.当然,交警队可以"对方拒绝调解"等正当理由结束调解. 第二,到法院起诉. 当然,如果,你只是垫了医药费和修车费的话,可能要想一想.因为,在法律上,对方还可以向你追偿:误工费,交通费,陪护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可能你还要承担诉讼的费用. 只要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了,3天后就应该放车,一旦放车了,交警的工作就结束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交警也不能再扣车 二、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时间不能够认定的过长也不能够过于的短,一般情况下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时间标准是指的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到嫌疑人或者是肇事者被抓获之前被关押之前这段时间都是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时间。 三、交通事故逃逸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行为人没有造成上述严重后果而逃逸的,则不应认定该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仅能作为治安处罚的从重情节考虑。 (二)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认定其构成一般交通肇事罪。需要强调的是,笔者所说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应当知道” 自己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而装作不知道,逃离事故现场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三)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一个重要因素。 实践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人是因为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显然,这些人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因此,有必要在认定时加以区分,以保证准确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当然,行为人出于正当目的逃离现场后,必须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接受法律处理,否则,如果行为人一逃便杳无音信,仍应认定为 “交通肇事后逃逸”。 (四)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不应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并不是单指的当场逃逸,也包括事后逃逸,关键是看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与社会危害性,交通肇事后,虽及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但在之后却畏罪逃跑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车辆事故伤者不去交警队协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其他被认定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情形还是比较多的,这种行为是逃避责任的行为,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该及时报案,以免对受害者造成更大的伤害。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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