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犯死了案件怎么开庭 |
释义 | 一、主犯死了案件怎么开庭 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即开庭审理、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开庭审理的结果就是即判决或裁定,法院做出的裁判在满足生效的条件后即成为生效裁判,生效裁判进入执行程序予以执行。我们都知道法院要查明事实真相,做出裁判必须经过开庭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第一种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在审理阶段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应该中止审理,不会再继续开庭审判。 二、什么是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 三、犯罪嫌疑人死亡是否追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文章属于关于“主犯死了案件怎么开庭”的介绍,主要介绍了主犯死了案件怎么开庭,除此以外,还有开庭审理的概念以及犯罪嫌疑人死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对于开庭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自行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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