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清算期限 |
释义 | 一、人民法院清算期限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二、清算终结的方式有哪些 许多国家的破产法规定,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应由法院以书面裁定的方式正式作出并予以公告。 有的国家的破产法规定,对破产财产应有一个决算报告,即在债务人资产变现和分配后,由管理人召集债权人会议作出破产财产决算的报告。 在破产财产的最后分配完结之后,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在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分配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也应当作出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要求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还应当予以公告。 三、公司清算财产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 1、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 2、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其他各项无担保债务。 5、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人民法院清算期限的相关知识,人民法院清算期限这一点在法律上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因为不同的公司需要清算的时间是不一样的,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