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辞退如何给经济补偿吗? |
释义 | 一、孕期辞退如何给经济补偿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当事人在自己怀孕的期间被所在工作的公司给辞退的话,那么当事人要选择合理的方法来为自己进行维权。 二、辞退的员工不肯走怎么办? 1、用人单位已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该书面通知劳动者。书面通知后仍然不离开,用人单位可以报警; 2、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但是赖在用人单位不走是违法的。 三、劳动法辞退员工的程序是什么? 1、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公司可以辞退职工的情形有哪些?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其实辞退员工的程序没有职工想的那么的复杂,工作交接的整个程序也非常的快,在大多数公司的劳动纪律当中也有关于离职和辞退员工的程序,公司按照劳动纪律处理即可。主要是员工在整个过程中确认公司是违法辞退的,就一定要和公司索赔补偿金。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孕期辞退如何给经济补偿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当身为孕妇的女员工,在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的话,那么是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赔偿的,如果有其他问题困扰的,可以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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