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领离婚证协议离婚行吗? |
释义 | 虽然我国现在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有很多人的法律意识还是比较薄弱的,对法律法规的规范了解程度远远不够,以至于往往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知道自己的权益收到了侵害,比如有的人私下进行了协议离婚但是并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那这样可行吗?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后夫妻关系解除。另一种是夫妻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夫妻关系才解除。 根据我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私下协议离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上是不承认的,当然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办理离婚还是要通过正规的手续,到民政局办理登记,这样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也有利于维护自身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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