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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逃逸6种不认定情况是什么
释义
    一、逃逸6种不认定情况是什么
    1、事故双方当事人对事故性质及责任无争议,留下了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已经达成协议,一方反悔并报案,而另一方不算是肇事逃逸。
    2、如果事故当事人为了及时抢救伤者,在表明车辆和位置后驾驶车辆前往请求救援或报案的不算是肇事逃逸。
    3、当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后,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医院的,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资料,经过伤者家属同意后离开的不算是肇事逃逸。
    4、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救治而没能及时报案的,而是采用先将伤者送往医院的方法也不算是肇事逃逸。
    5、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而驾驶车辆离开现场也不算是肇事逃逸。
    6、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也没有人员伤亡,留下相关证据后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现场的,不算是肇事逃逸。
    
    二、什么是交通事故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三、发生事故应该如何正确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上述文章属于关于“逃逸6种不认定情况是什么”的介绍,主要介绍了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是什么,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自行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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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1:4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