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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行医行为有哪些
释义
    一、非法行医行为有哪些
    (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二)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三)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四)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五)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六)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二、什么是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即非法从事诊断、治疗、医务护理工作,属于典型的职业犯(不管非法行医的时间多长,只能认定为一罪)。
    不符合行医特征的行为,不成立非法行医罪,应视性质与情节认定为其他犯罪:
    (一)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二)卖假药、劣药或者以行医为名采取非法手段取得他人财物的,认定为诈骗、盗窃、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劣药等罪。
    (三)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没有反复、继续实施的意思,偶然为特定人医治疾病的,不成立非法行医罪。
    三、非法行医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文章属于关于“非法行医行为有哪些”的介绍,主要介绍了非法行医行为有哪些,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包括没有执业许可证、诊疗活动超出了登记范围等等,对于非法行医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自行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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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