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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委会没有经过业主选举怎么办
释义
    一、业委会没有经过业主选举怎么办
    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是不合法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是召集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情况;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应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三、业主委员会经费来源哪里
    主要来源于两处:一处是由业主分担;另一处是从物业公有部分经营所得收入中列支。并且工作经费的出入情况,应该按期在物管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监督。当然,至于工作经费的筹备、处置和运用的具体方式,应由业主大会决定。
    综合以上我们可以知道业委会没有经过业主选举是不合法的。业委会虽然没有薪资,但是这是一个社区不可或缺的存在。那么,上文就是有关业委会没有经过业主选举怎么办的内容。如您还有问题需要,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感谢您的阅读。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2]《物业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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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