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眼睛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眼睛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眼睛轻伤鉴定标准包括: 1、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2、眶部单纯性骨折,骨折应依据X线片、CT片或手术所见等判定; 3、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4、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等等。法律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九条眼损伤 (1)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2)眶部单纯性骨折; (3)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4)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5)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一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 (6)外伤性斜视。 ![]() 二、轻伤的赔偿费用有哪些?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 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三、眼睛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吗? 需要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病历复印件),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4、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用人单位的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属机动车事故的需同时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属暴力、刑事等伤害事故,需同时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材料;如果符合视同工伤情形条件第三条的,另外要求出具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的验证报告。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员工本人死亡的,同时提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眼睛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当眼睛部位受伤后,到司法制定部门进行伤情鉴定,当然眼部司法鉴定需要准备委托方的鉴定委托书和鉴定要求等材料,不过一定要符合相关规定才能实行鉴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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