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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抑郁症可以免于行政拘留吗
释义   一、抑郁症可以免于行政拘留吗
    患有抑郁症并不是免除行政拘留的情形,所以患有抑郁症人员有违法行为的,可以给予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二、行政拘留程序违法如何撤销
    1、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拘留决定属于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且行政拘留应该具有合法性,该行政拘留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如果该行政拘留从内容、程序以及适用法律方面出现错误,就应该被撤销。
    2、行政处罚法有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3、各省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基本也都明确规定,发现错误应主动改正。
    4、实践中,执法部门发现自己处罚存在错误,通常做法是重新下发处罚决定书,同时注明撤销原处罚行为。如果发现相对人不构成处罚标准,直接出具撤销决定书,如果执行完毕,向财务部门申报退回款项。
    三、抑郁症可以被辞退吗
    如果是因为得了抑郁症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抑郁症可以免于行政拘留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患有抑郁症的人并不是免除行政拘留的情形,所以违法人员患有抑郁症,但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可以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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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7: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