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依据和程序 |
释义 | 一、工程质量问题处理依据和程序 当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 (4)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5)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6)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 (7)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 发现质量问题,也即工程还未进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监工方发现质量存在问题。根据以上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的程序的规定,在发现问题之后,监工的工程师需要判断严重程度,做出是否返修的规定,若需要返工的,需要交给监理师处理。 ![]() 二、中国工程质量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 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设工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对超过保修期,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产权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三、工程质量的定义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由上述定义可知建筑工程质量等同于工程项目质量。 性质:工程项目质量具有单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寿命长期性。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工程质量问题处理依据和程序的内容,在发现问题之后,监工的工程师需要判断严重程度,做出是否返修的规定,若需要返工的,需要交给监理师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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