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事故车辆什么时候放?
释义
    一、事故车辆什么时候放
    发生交通事故被扣留的车辆,一般在鉴定结果确定后的五日内就可以领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申请交通事故复核要多久提出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三、交通事故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 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 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 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去整理的事故车辆什么时候放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车祸扣车的时间一般不会很久,自己也可以去交警部门咨询是否可以提车,这方面的知识不难理解但也是比较重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9:0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