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案件是公开审理的吗 |
释义 |
一、劳动争议案件是公开审理的吗 劳动争议案件会不会对外公开,要看当事人协议,案件是否涉及到秘密而定,如果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可以不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理方式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二、劳动仲裁找不到对方怎么办 1、可以可以采用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鉴于无法找到当事人,一般可采用留置送达(留置于经营场所,须有见证人)、公告送达(单位门口张贴或者省级以上报纸刊登)。 2、当事人若确有困难,不能在所定的开庭日期到庭,则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庭提出延期开庭请求,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3、找不到公司的法人,可根据工商档案找公司所在地,即公司住所地,只要公司找到并有财产可供执行即可。 三、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时限是多久 仲裁提起的时效一般为劳动法所规定的的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但关于有效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是公开审理的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一般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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