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劳动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释义 | 哪些劳动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法》、《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1》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纠纷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理解: 职工对企业给予的开除、除名、辞退的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而引起的争议,以及因职工辞职、自动离职等与企业发生的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 国家对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均作了一系列规定。职工对用人单位执行上述规定的做法有不同意见而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 注意:我国对劳动争议实行一调一裁两审制度,在起诉之前需要先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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