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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申请那个农村的大病医疗救助
释义
    一、怎样申请那个农村的大病医疗救助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
    
    二、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1、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2、农村五保对象:
    (1)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5)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6)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三、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1、大病救助享受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特困优抚对象、流浪乞计人员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对象。
    2、大病医疗救助程序: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特困优抚对象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的,入院时凭本人身份证即可通过结算窗口完成一站式救助;在市外住院的,治疗终结后,持住院收费发票、医保或农合报销审批表及相关医疗资料,到所属乡镇民政办公室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其他贫困对象患病,无力承担医药费的,可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申请,由社区和村委会进行初步审查,民主评议通过后进行张榜公示,群众异议的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政府请示,经市政府批准后即可进行救助。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怎样申请那个农村的大病医疗救助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农村地区的患者如果符合大病救助的条件,就可以向当地的管理部门提交农村大病救助申请书,由县民政局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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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8: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