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的区别是: 1.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并不存在免责的事由; 2.而过错推定承认加害人有反驳的机会,在存在不可抗力时,也有机会免责,所以它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归责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 1.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5.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三、无过错责任的赔偿项目 无过错侵权责任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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