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我国法律,无效婚姻包括哪些类型? |
释义 |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国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效力。与可撤销婚姻不同,可撤销婚姻仅自撤销之日起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很多人对无效婚姻不是特别清楚,很多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无效婚姻包括哪些类型根据我国法律,无效婚姻包括哪些类型关于婚姻无效的法律原因(1)重婚。有配偶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既知道别人有配偶,又以夫妻名义登记结婚或同居。重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法律上的重婚,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行为人向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2)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法中的亲属关系有两种:一种是直系亲属关系,包括一切直系亲属关系,不受代际限制;另一种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血亲之间是否可以结婚,但明确规定了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受其抚养、教育的继父母、继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婚姻法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也应适用于假直系血亲,从伦理和法律精神的角度看,无论假直系血亲关系是否终止,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至于拟议的旁系血缘关系,只要三代以内没有旁系血缘关系,就不禁止通婚。 (3)患有婚前不应结婚、婚后未治愈的疾病的人。一般包括以下几类:一类是严重的遗传病,是指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后代生殖风险是一种遗传性疾病,医学上不适合生殖。二是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性传播疾病、麻风病和其他医学上认为影响婚育的传染病。第三,相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精神病。根据《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时男方不得早于22岁,女方不得早于20岁
在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