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是如何界定为放纵行为的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怎么判 对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判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就可构成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追诉时效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