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怎样交什么增值税 |
释义 |
一、拆迁补偿怎样交什么增值税 1、关于企业所得税。 该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按4种不同的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企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可不用在当年确认收入,视搬迁进展情况,可在规划搬迁次年起五年内确认收入:1、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搬迁。2、有新的投入计划或立项报告。此案中,由于企业提供了政府搬迁文件、搬迁协议、搬迁计划和重置固定资产的立项报告,根据上述文件,此项收入可不在当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很明显,企业当年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搬迁补偿收入”除了涉及企业所得税外,还涉及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等3个税种。 二、增值税主要类型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 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三、增值税征收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外资企业1994年之前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从1994年1月1日起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拆迁补偿怎样交什么增值税的相关解答,个条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可不用在当年确认收入,视搬迁进展情况,可在规划搬迁次年起五年内确认收入。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网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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