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区别 |
释义 |
一、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区别 (一)抵押担保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依然可以保管和使用抵押物,担保期间财产的损失由债务人负责,而质押担保则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由债权人保管,期间财产的损失由保管方即债权人负责; (二)抵押担保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才有效,而质押担保则只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即可; (三)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在担保财产的形态上也不同,前者包括了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而后者则一般是动产或权利的转移。 二、担保与抵押质押的概念及特点 (一)担保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方式包含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二)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担保具有附属性(附属于合同)、保障性(保障合同履行)、选择性(我国民法典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的特点。而抵押和质押都是担保的一种方式。 三、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概念 (一)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抵押担保是指不转移对财产的的占有,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区别的相关知识,抵押担保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押担保转移财产的占有;抵押担保需办理抵押物登记,质押担保无需办理;抵押担保包括了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质押担保包括动产或权利的转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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