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迁入证明需要的材料 |
释义 | 一、准迁入证明需要的材料 一般情况下,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跨区域的准迁手续有哪些?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办理毕业把学校把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三、办理准迁入证明的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综上所述,准迁入证明是居民的户籍归属变动的一个程序性的事项。准迁证明的办理需要双方户籍地的,地方的户籍管理部门的统一的受理,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准迁入证明需要的材料,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报到证》 [2]《准迁证》 [3]《录取通知书》 [4]《准予迁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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