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等级鉴定书遗失怎么办 |
释义 | 一、工伤等级鉴定书遗失怎么办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按法定程序处理劳动关系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要求社保部门你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 二、工伤鉴定的流程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收取全部材料。 三、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二)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三)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四)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六)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七)工伤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工伤等级鉴定书遗失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工伤等级鉴定书丢了,可以要求社保部门给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效力与原件相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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