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能债权转让吗,需要注意什么内容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能债权转让吗,需要注意什么内容 民间借贷是可以债权转让的。 1、债权转让的禁止性规定。我国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范围做了限制,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债权不得转让: (一)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借款合同已经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 (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请求支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的权利不得转让; (三)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该条一般是指基于特定债权人利益和人身信任所成立的债权。如转让的债权存在以上三种情况,将导致债权转让行为无效,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另外,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应遵循法定形式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如转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的债权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2、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有义务将债权转让的通知以合理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后才对债务人产生效力,实践中最好能够由债务人签收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以防发生纠纷。 3、从权利的转移。债权转让生效后,受让债权一方取得从属于该债权的相关从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从权利常见的有抵押权、保证债权、质权、留置权等。债权的受让人在债权转让生效之后,可以据此向相关的抵押人、担保人等主张权利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综上,在债权转让中应当注意三个方面:首先,债权转让应明确该债权是否属于法律不允许转让的情形;其次,债权转让的通知应以合理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在通知到达债务人之后,债权转让方对债务人生效;最后,债权转让的,从属于该债权的抵押权、保证债权等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二、债权转让的特征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三、民间借贷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民间借贷是可以债权转让的,但是法律禁止债权转让的除外,以及债权人附有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和从权利的转移等。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民间借贷能债权转让吗,需要注意什么内容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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