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函的法律效力 |
释义 |
一、担保函的法律效力 1、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担保合同。 2、担保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 二、担保的方式 1、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担保函的法律效力”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担保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担保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担保合同。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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